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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鸥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这是大汉奸汪X卫的名篇,《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
能写出如此慷慨悲壮名篇之人,居然是历史上有名的大汉奸,只能说,人这玩意儿,从来都是矛盾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诗写的确实是好。
特别是【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这一句,简直道尽天下义士,慷慨悲歌之意。
炎夏以儒修治国。
王都更以文道为上。
而所谓文道,一曰赋,二曰诗。
“赋”
这玩意,太高级,动则洋洋洒洒,几千字的华文,一般人玩不来。
而在“词”
这种裁体,还不受主流大众承认的情况下,“诗”
之一道,便是全天下人都喜闻乐见的东西。
谁都喜欢诗。
无数文人骚客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只要你能写两句打油诗,哪怕上青楼女票女昌,都有优待。
一首好的诗,在殷周王都有什么威力呢?
这么说吧,
如果你是一个无名小卒,如果你是一个从什么偏远山区,什么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寒酸秀才,科举没希望,行卷没门路,作诗扬名,便是你唯一的出路!
一首好的诗,是真可以给你的仕途都提供帮助的!
而王尘此时的这首断头诗,好不好?
很显然,是极好的!
没看到四周围的人,已经因为他这一首诗而变得狂热了么?
特别是那句【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简直道尽千古慷慨悲歌之士的心声——有种你特么杀了老子的头,别哔哔!
就是这么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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