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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择城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他不是情绪十分外露的人,可现在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欢笑是他们,伤心也是他们,霍慈是他最亲密的人,他可以在她面前毫不保留地做任何一件事。
“他们都说,每个女人都会喜欢鲜花和戒指,就算嘴上不说,心底也会想要的,”
他突然低笑了下,认真地说:“别人都有,我怎么委屈我的小姑娘呢。”
此刻他打开那个黑色丝绒盒子,一枚夺目耀眼的戒指,就安静地躺在盒子里。
霍慈愣愣地看着那枚戒指,她曾经给t&a拍过很多珠宝广告,那些名贵的珠宝,甚至要请专门的安保人员护送到现场。
就连模样带着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地,生怕弄掉上面的任何一颗钻石。
当时霍慈就在想,钻石真够麻烦的。
此刻,她看着这枚戒指,看着这个盒子里里繁复华丽的戒指,主钻是一颗极闪烁耀眼的钻石,周围还镶嵌着两圈碎钻,在灯光下,它是那么闪耀夺目。
“你是什么时候准备的,”
霍慈知道这样的钻戒,肯定不是立即能买到的。
易择城看着她,“是在美国的时候,我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看到这枚未切割的钻石时,就把它拍下来了。”
“所以这枚戒指,你早就准备好了?”
霍慈有点儿不敢相信地问。
其实易择城求婚时,她都觉得太过惊讶了。
从他们认识到现在,甚至才过了半年而已。
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想过,会这么快等到他的求婚。
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两人都是慢热的性格,要接受一个人完全走进生活中,需要一个并不短的时间。
易择城看着她眼角微湿,抬手,用拇指在她眼泪擦拭了下。
“我说过了,只要我认定你了,不管是一天也好,十天也好,我要你这个人,就不会改变,”
男人穿着一身简单的家居服,头发还有点儿湿,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滑动着,他单膝跪在那里,却不见瑟缩,反而更加地叫人沉醉。
这个男人,是她当初拼了命地要回来的。
霍慈不知道自己这一生可以确定什么,否定什么,可是她唯一能确定她从不会后悔的事情,就是爱上面前这个男人。
她伸出手掌,修长白嫩的指尖,像是三月里的笋尖。
“霍慈,”
他将戒指缓缓地戴在她手指上的时候,淡淡地说:“你再也跑不了了。”
霍慈笑了下,可是眼泪也跟着落下了。
他凑近,伸手将她抱在怀中,语气中难得志得意满地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这话说的,他可真像个占山头的土匪。
**
等第二天早上,霍慈起床的时候,想了想,还是把戒指盒里的钻戒给戴在了手指上。
一路上开车的时候,她总是不自觉地往手指上看,她的手指修长又白皙,十分地漂亮。
特别是拿着黑色相机的时候,漂亮地简直叫人挪不开眼睛。
所以她一向不喜欢在手指上带东西,怕工作的时候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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