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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他顺原路出了城,在树林里找了片平坦地方仰天躺倒。
我不说话,那刀疤少年也不吱声,于是我怀疑奴隶是不能随意说话的……
“那,你的卖身契。”
我扬手把那卷兽皮丢进他怀里。
“……”
还不说话?
“我不叫项少龙,所以那契约是废的。
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用来换你的耳钉了。
我自己都没饭吃了,所以肯定是没东西养你的!
你该去哪去哪,别再让人再逮回去害我白花钱就行了!”
刀疤少年依旧不语,只看了我一眼,起身,走了。
2、谁是谁的金主
我深深躺进草窝,枕着胳膊,看着染红了半边天的火烧云。
今儿晚上可以露营了呢!
呵呵!
想我祖琰活了二十三年,除了地震时睡过帐篷,便再没有外宿的经历,就是游山玩水也定然回酒店歇息,难得今儿个连帐篷都没一顶。
眼看太阳都要下山了我也没觉的饿,心里装着事就吃不下东西,挺正常吧!
我正琢磨着要不要去捡点树枝回来,虽不冷,但在林子里中,生个火怎么也安全些。
我刚站起来拍掉身上的草屑,就看到刚刚弃我而去的刀疤少年又折了回来,手中拎了一只山鸡似的动物,站在我面前。
“晚饭。”
“啊?”
原谅我大脑当机,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我把契约还给你了,套句俗话就是:你已经自由了!
为什么还不走?”
在他把抓回来的生物烤到火上时,我终于能发出声音了。
再说了,你不走,就是两个人吃饭,两个人花钱,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没有傍上金主以前,才不要给别人当冤大头呢!
“……”
“我身无分文,生无可恋,救你也是一时兴起罢了。”
赶明个看上某个合适的金主,难不成让我说:大老爷,收了我吧,我这买一送一!
“……”
“坦白的说,我不需要奴隶……”
在我弃而不舍得发表了以“请你离开”
为中心,历时二十九分三十七秒的演讲后,他终于给了我回应-----一直香喷喷的烤xx生物腿。
“……”
好吧,留下便留下吧。
反正,就凭你脸上那道疤,大概可能估计是抢不了我饭碗的。
我看着刀疤少年阴险一笑,然后,实在不行,再把你卖了?换身本地的衣服,明目张胆的找金主?……
吃完晚饭,我无聊的把玩着手中zippo——我不吸烟,但喜欢收藏打火机,这支zippo还是第三任金主送我的生日礼物……说真的,要赶紧找下一位金主了,照这么下去,天为被地为席,住野外,吃没调料的烤肉,偶尔为之,称为情调,超过三天,那就是自虐了……
哎!
这混乱时空出现的实在是有些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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