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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慢走!”
路奇看着嘉文四世的背影,招手道别。
此刻,他的心情自然还是不错的。
本来的目标是冕卫小姐的小金库,但是计划失败了。
没想到转角遇到爱,这么快就遇到了意外之喜。
嘉文四世,是个好大哥。
见证全程的拉克丝好似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凑上来说道:“你是不是把那天的生活费花光了?”
没记错的话,路奇领到生活费的当天她还在场,那天还下了顿馆子,花了不少金。
闻言,路奇叹了口气道:“只剩十几金了。”
“我就知道。”
拉克丝一脸早有预料的表情,“从你花钱大手大脚那天起,这一天就注定要来了。”
路奇无奈的说道:“谁知道还有这种规矩。”
若是有人提前和他说还有这种事的话,他当然就不会那么花钱了。
他本身就是一个随心所欲的人。
没钱的时候能过一天就是一天,也不挑。
有钱了,自然是哪种生活最适合享受,就过哪种生活。
结果现在钱快花完了,忽然有个人冒出来跟他说,皇室反对铺张浪费。
路奇很想说,早干嘛去了。
他自然看的出,这其中藏着什么心思,但是能过上如今生活就已不错,他也不会有什么怨言。
“正常。”
拉克丝忽然颇有感慨的说道,“这都是正常套路,给你制造一個困难,让你想办法去解决,说这是什么考验,然后看你的表现。”
说着说着还突然押韵上了。
这种事拉克丝也不陌生。
她小时候最爱吃一种叫红山栗的水果,味道甜甜的,就和糖一样好吃。
在一次密银城的贵族聚会上,大人们只拿出了两颗给她和哥哥盖伦,一个大的,一个小的,然后让她自己选。
当时的拉克丝特别特别爱吃这个水果,也许比任何人都要爱吃。
那时的她明明很想吃那颗大的,可她也明白,每个人想看到的都是她去选小的,然后将大的让给哥哥。
她不懂为什么这种难题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可大人们不都这样吗,一厢情愿的把自认为磨练的难题交给小孩。
后来拉克丝没有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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