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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人来讲,几十个银钱都是不小的钱财,一二两银子就是少见了。
这家丁卖了身,也才值十一二两银子,刚才那几件物事,都能买上十多个家丁丫鬟了。
真是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常听闻富贵人家,一掷千金,一顿饭的花费就能当寻常人家好几年的用处,李清玹今日勉强算是见识了一点。
买了四份朱砂,李清玹暗道:够用几回的了,还是去买支上好的毛笔,勉强充当符笔也就是了。
笔墨纸砚,乃是读书人所用,非是一般低贱之物,价格自然也不低,但也总有一些是普通书生适合的。
比如毛笔,就有一种极为粗糙的,只是竹枝削平,尾端束上一撮毫毛,才仅七八个银钱。
这一回李清玹倒是豪爽大气了一回,他买了一枝上好的毛笔,价约三十银钱。
至于符纸,还是算了,暂时在墙上画符也好。
“李公子,你看……那边好热闹。”
这家丁还只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比李清玹还小一些,正是飞扬跳脱的年纪。
这小家丁四五年前卖了身,极少出府,只在最近得了管事赏识,采办之余,领他出来几次,认了许多道路和店铺所在,可还没有真正游玩过。
小家丁每见到热闹的事情,就要往前凑,李清玹有些无语,也只得跟上。
这两人,主次几乎颠倒,这家丁本是来听从李清玹使唤的,到头来,反而让李清玹来给他当了跟班的。
“这人真厉害啊。”
小家丁一声惊呼,连忙鼓掌。
李清玹踮起脚尖看了一眼,只见一个青年壮汉握住粗壮棍子,狠狠朝着场中一人砸下。
嘭!
一声闷响。
那个被木棍砸中的汉子,面色平静,微微抬头,没有半点异色。
李清玹看了一眼,心中微动,暗道:“这人,已有了搬运气血的本领。”
那人赤着上身,筋肉虬结,身材魁梧高大,虎背熊腰,任人持木棍,甚至铁锤击打。
李清玹看得分明,在木棍砸中那人之前,这人的皮肉就先鼓起,涨得通红,随后木棍砸下,早已被气血抵御,并未受伤。
“来来来,本人周铁樵,江湖人称奔雷虎,练就一身横练功夫,任你木棍铁锤来打!”
“只要六个银钱,就能用木棍砸我一下,十二个银钱,可用铁棍,二十五个银钱,任你用大铁锤来砸!”
“打死无怨!
打废认命!”
那三十七八岁的汉子高呼道:“谁若自认有些气力,大可来试上一试!
至于那些没什么力气的怂包,就可以退去了。”
这话听得让人羞恼,当下又有一人上前,抛下十二个银钱,握起铁棍,朝着那汉子胸前狠狠砸去。
那号称奔雷虎的汉子练得武艺,能够搬运气血,早在此前就先把气血运到胸前,那一处的皮肉骤然鼓起,气血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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