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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紧握着手中还带着发香的亚麻布,将它小心翼翼的收起,他准备将它缠到短匕上,让它携带着姐姐对自己的爱,与自己一起战斗。
看着父母和姐姐离开的背影,洛克发誓一定活着回来。
从那之后,洛克开始了他为期两月的军营训练生活,他在训练场上拼命的随着队长训练,年龄是他的劣势也是他的优势,他回复的要比一般成年人快。
也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一直与自己玩耍的邻居小汉斯也参军了,不过他是为了吃饱肚子参军的。
经历两月的训练,洛克他们奔赴了战场。
这把短匕是洛克刚刚参军时真实的写照,稚嫩却不失锋利,年轻又朝气蓬勃充满潜力。
洛克的短匕见证着洛克的一次次的在生死间擦肩而过,军队发的劣质铁剑在第一次战斗就折断后,他用这把短匕杀了自己的第一个敌人。
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14、5岁的夏尔洛王国仆兵,那一战后洛克吐了整整一天。
然而那一战后,洛克缴获了一把质量同样不怎么好的长枪和一双短靴。
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洛克的武器坏了又换,换了又坏,直至变成如今的装备,然而他的短匕却没有坏,也许是他保养得很好,也许是约夏克小儿子的技术很棒,他的短匕伴随着他成长。
如今裹着刀柄的亚麻布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颜色变得血红,有他的血也有敌人的血,洛克时常拿出自己的短匕端详,从那卷粗糙的亚麻布中,洛克仿佛又闻到了姐姐的发香。
麦酒让约夏克大叔想起了他的儿子,也让洛克想起了他短匕的由来,想起了姐姐,想起了父母。
两人一杯又一杯,第二瓶也马上见了底。
绿棕榈酒馆的麦酒味道一般,不过它有一些后劲,两瓶麦酒并不能让两人喝醉,但也让两人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在喝掉最后一杯麦酒后约夏克大叔建议离开,的确已经不早了,快到晚饭的时候了,绿棕榈酒馆可不提供吃饭,他们还得回营,约夏克大叔更是得回中军营帐和男爵他们一起吃饭,洛克他们晚上也会有巡营的查勤。
“大叔,我们走吧。”
洛克起身帮约夏克大叔拿起便服说道。
在走出包间后,两人的情绪还是因为思家而沉闷,约夏克不愧是老油条,很快调整好情绪,还和洛克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活跃了一下气氛“你小子都18了,不会还是处男吧,我看这酒吧老板娘就不错”
说了还对洛克挤了一个笑眼。
“大叔你快别开玩笑了,人家还能看得上我?她那丈夫不挺有本事吗,还能和男爵递上话。”
洛克也被这玩笑给逗笑了,伤感的情绪一下子冲淡不少,他对酒吧老板了解不多,不过一个能早早识得大局的人,想来不简单。
“嘿,一个投机者,小丑罢了。
男爵能正眼看他?”
约夏克大叔显然对这个酒吧老板的认识比较深刻,这个看法应该不止是他的。
哎,一个可怜的家伙。
洛克心中对这位素未谋面的酒吧老板感叹道。
看来营里高层对这个早早投诚的家伙并不是看的上眼啊。
随即洛克又想起了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或许是酒精的影响,心里突然一阵火热。
洛克的确不是什么处男,他参军第二年,在一次较大规模战斗中死里逃生后晋升为了三等兵。
那时候每个月除了给家里寄钱外洛克也攒了一些闲钱,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在战友们的怂恿下,去了军需营的那儿解决了自己的第一次。
或许心里还是个孩子的缘故,他对比自己大的女人最感兴趣。
当然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有这个情节的。
其实,洛克潜意识里认为,他所遇见的女人里,最漂亮的当属他的姐姐,但每次有这个想法,他都强迫自己冷静,并给自己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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