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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目光突然变得很遥远,他喃喃地说:“冲劲固然是很好的,但有的时候也需要静下来,仔细思考一下,什么事可以怀着决心一往无前,什么事需要沉稳,毕竟一味地横冲直撞,即使是你是石头做的也会开裂。”
那个时候的林桦还不懂男人话里的意思,只是用啤酒下着烤肉,含糊不清的说:“放心吧头儿,我可比石头还硬。”
男人只笑笑不做声。
时光流逝,混战斗殴的时代已经过去,而林帮也从纷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华安市最有影响力的地下组织之一,从小混混到江湖大枭,林桦和那个男人这一代人可以说是鞠躬尽瘁,如今的林桦手里管着三四个组,部下也已有上百,但即便如此,他和那个男人的交情依旧没有变化,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称呼他为“头儿”
,依旧跟他一起去吃烧烤喝啤酒,天南海北的胡扯。
只有一点让林桦不解,作为林帮飞黄腾达的大功臣,男人本应该掌管更多的组织和人员,但他手头的工作却逐渐下降,虽然身份地位更高,被大家所尊敬,但在林桦看起来却像是徒有虚名,他作为功臣应该分得更多才对。
然而林桦所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男人对林帮的贡献巨大,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在林帮发展期间男人可谓功不可没,他展现的才能也让老板感到忌惮,因此也让他成为了老板的眼中钉,而现在林帮的壮大已成定局,老板要开始杀功臣了。
对于这件事,那个男人也已经隐隐有所感觉,在一次任务中老板故意设计,让男人犯下了可以称之为背叛的错误,老板让他去暗杀敌对组织首领的女儿,一个不到八岁大女孩,以男人的性格自然无法下手,他放走了她,整个过程被老板安排的人录下,男人成了组织的叛徒,老板正式对他动手,同时肃清他手下的势力,其中也包括了林桦。
林桦找到了那个男人,要求与他并肩作战,推翻老板,然而男人却拒绝了。
“我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的到了,所以我也已经做好了准备。”
男人说:“帮派也好,社会也好,远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美好,忠心与信任只是利益的谎言罢了。
小林,我已经老了,打打杀杀已经不适合我了,也不再适合这个时代,这就是我的结局,我可以平静地接受,但你还年轻,我不想你重蹈我的覆辙,也不希望你受到牵连。”
林桦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忽然发现当林帮战鬼这个光环褪去时,他只是个已经开始谢顶的、对首领和帮派失望的老男人罢了。
男人冲他微笑,而后表情突然变了,他从抽屉里取出两把刀,将其中一把扔到林桦面前:“来吧,杀死我!”
林桦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杀死我,与叛徒划清界限,这样老板就会相信你,相信你与我毫无关系,你是我的敌人,这样你才能活下去,老死在病榻上。”
男人大吼着,变回了当年在餐厅里一夫当关的模样。
林桦想要拒绝,男人却不给他机会,他如一道惊雷般跃起,手里的尖刀仿佛头狼的獠牙划向林桦的咽喉,他是认真的,他在逼迫林桦应战,不然他就会杀了林桦。
林桦不得不捡起刀来,两人在午后的阳光里旋身,交战,林桦绷紧了肌肉,应对男人的每一次攻击,然后麻木地回击,然后再阻挡,再回击,无比熟悉,因为这些年来男人已经将所有的战斗技巧都交给了他。
结果显而易见,是年龄和技巧带来的优势,还是男人放水的结果?这些都不重要了。
当男人捂着腹部的致命伤到在血泊中时,林桦丢下了手里的刀,站在他身旁。
“干得漂亮。”
男人支撑着做起来,推开了试图扶他的林桦,嘴里含着血却异常清晰:“你成长了,林桦,但这还不够,不够,你还有太多要学的,但从我这里你已经学不到什么,我只能给你忠告,不要相信帮派里的任何人,哪怕是你的心腹、你的左膀右臂,乃至你枕边的人,至少留心。
而且一定要记住,不要去做太过出色的那个人,不要去当出头鸟。”
林桦对他说自己一定会帮他报仇,男人却说:“不,不用了,你只要能活着,活下去,结婚生子,然后懒散地死在床上,不要像我一样,这就是我希望你做的,是我想要托付给你的东西。”
在咽气之前,男人眯起眼睛喃喃道:“啊,原来有人可以托付后背的感觉,是这样的吗?”
他斜靠着墙壁肮脏地死去,以叛徒的的身份,送他的只有林桦。
之后,正如男人所料,林桦在组织的人赶到前杀掉了男人,在老板面前重申了自己的立场,因而没有被划为男人的同党被诛杀,而是继续作为组织的干部为林帮效命,在亲手将男人的尸体扔进荒郊野外喂给野狗后,林桦继续着他向上攀登的生活,但此时,他的信念就已经变了。
在之后的十年里,林桦继续为林帮的壮大做着贡献,帮组织处理事务,训练新人,他丝毫没有抱怨过辛劳,再之后,他替代了那个男人,成为了老板身边的红人,当地下活动已经无法满足时,老板开始着手转型,将林帮洗白成为一家餐饮娱乐企业,林桦的身份也从黑帮干部变成了老板的保镖兼得力助手,在外人看来,他对老板和老板一家忠心耿耿,甚至连老板的儿子都是他看着长大的,除了在老板进行商务会谈时出面陪同,他还客串司机,接送老板和老板娘上下班,接送老板的儿子上下学,数年如一日,老板也将他看做自己人,他在帮派中的地位几乎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程度,一些羡慕他的人甚至私下里说他是老板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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