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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女主是重生还是穿书(第1页)

“你白天还有事没?”

江寒烟抬起头问。

“什么事?”

陆尘一听就知道有活让他干。

“蜂窝煤快烧完了,你做几个呗!”

家里剩下的蜂窝煤不多了,只够烧十来天的,院子角落有一堆散煤,用塑料布盖着,但她不会做煤球,也不想做,家里有现在的劳力,她干嘛要累自个儿。

“嗯。”

陆尘走过去掀开了煤堆上的塑料布,旁边还有一堆黄土堆,煤和黄泥按照比例掺水,然后搅拌好,用模子就可能做蜂窝煤了。

县城有卖成品蜂窝煤的工厂,一毛三分一只,但很多人都是自己做,算起来每只要便宜三四分钱,以陆尘的铁公鸡属性,他肯定不会买现成的。

陆尘力气大,干活很麻利,三下两下就拌好了黄泥和煤,中间挖个坑,倒了几桶水,用铁锹拌匀,水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稀了煤球成不了形,太干了做煤球太费劲。

江寒烟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现实中从未见过人做煤球,她的孤儿院是在江浙那边,大学在沪城念的,毕业后也留在了沪城工作,烧的都是煤气,蜂窝煤也是买现成的。

陆尘从杂物间拿出了做煤球的模具,一米多高,一根T字形铁棍下面连着模具,在和好的煤泥里用力怼几下,然后挤压上面的按钮,一只完整的蜂窝煤就了挤出来,再太阳晒干就可以烧了。

没几分钟,陆尘做好了十来个煤球,动作很麻利,他干活热了,索性脱了皮外套和毛衣,里面是短袖T恤,露出了虬结有力的胳膊,每次往煤泥里怼一下,胳膊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特别有力量。

都说努力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江寒烟深以为然。

努力做煤球的陆尘,真的很迷人呢。

尤其是那迷死人的肌肉,看得她移不开眼,她真的只是纯欣赏,不夹杂一点有色想法,谁让她是颜狗呢。

陆尘感觉到了某人火热的视线,手上动作没停,眼角余光却瞟了过去,江寒烟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托腮,眼睛都没眨一下,嘴角还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他嘴角勾了勾,动作更快更有力了。

豆豆看看江姨,又看看陆叔叔,大眼睛有点迷茫,江姨和陆叔叔好像有点奇怪呢?

小家伙歪着头想了下,没想明白,跑去和新伙伴玩了,金闪闪虽然只是一只鸡,但它很上进,也很会察言观色,感觉到了豆豆的重要地位,就对着小主人不停地扑扇翅膀,展现它美丽的羽毛,没多时就将豆豆哄开心了。

结果就是,豆豆又去厨房抓了三把米,投喂给了新伙伴,金闪闪很满意,决定以后要抱紧小主人的大腿。

敲门声打断了院子里隐隐约约的暧昧情愫,江寒烟从痴迷中清醒,有点遗憾。

陆尘出了很多汗,T恤都打湿了,但这家伙愣是不脱。

她好想看看这铁公鸡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啊,肯定很迷人。

“谁?”

江寒烟懒洋洋地问,陆尘人缘很差,一个正月都没人来拜年,应该不是重要的客人。

“寒烟,是我!”

一道细细柔柔的声音传了进来,江寒烟心里悸动,这是原身的感觉,她知道这人是谁了。

就是抢走了原身金手指的女主。

江思媛。

也是原身的堂姐,比她大几个月,在书里江思媛是人生赢家,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但并没被洗脑当伏地魔,而是自立自强,奋发学习考上大学,实现跃层成为人上人。

但如果没有灵气空间,江思媛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姑娘,长相普通,学习普通,能力更普通,远不如原身。

江寒烟皱紧了眉,她看书喜欢跳着看,有些情节她不清楚,很疑惑江思媛怎么会知道原身的桃核手串绑定了灵气空间?

书上说江思媛用十块钱买走了桃核手串,之后她越来越漂亮,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只用了半年时间复读,就考上了很不错的大学,喜欢原身的男主唐学海也在这所大学,两人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毕业后结婚开公司,是人人羡慕嫉妒的成功典范。

这么看起来,江思媛每走一步都目标坚定,像是事先计划好的,难道她是重生的?

又或者和她一样穿书?

“寒烟开门,我有事找你!”

江思媛-->>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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