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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刻在骨子里的下雨之夜(第1页)

不久之后,有人介绍左庸到购物中心的中国餐馆做周末兼职。

这家叫“华星”

的中国餐馆每小时付给左庸四美元,并提供一顿免费的晚餐。

左庸要做的事是接听电话,记录客户点的餐。

因为有前一份餐馆的工作经历,左庸打心眼里不愿意再去餐馆工作。

然而,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学校里的兼职每个星期只能带给左庸二十多美元的收益,他需要更多的钱。

出于理性,左庸接受了这份餐馆的兼职。

通常,左庸在周末四点多骑着他心爱的自行车去餐馆上班,工作时间是下午五点半到晚上八点,下班之后老板开车送他回学校。

用工合同上明明写着左庸做到晚上八点,工资是按用工合同来付的,但左庸从来没有按时被送回过学校。

老板总是推三拖四,手里忙不完的活,总是九点或九点半了才送左庸回学校。

这让左庸很恼火。

学校里有很多功课需要他花时间去看呢。

一次,左庸实在等得火冒三丈,愤然跨上自行车骑进黑暗里。

那个晚上,恰好在下雨。

在黑暗的中雨里,身上没有一点反光的左庸骑在有车飞过的202国道上,202很窄,过往的车很快,夜色里开车的人很难发现一辆几乎不反光的自行车,更不用说雨夜了。

左庸几次都觉得自己要死在202上。

脸上雨水不断,左庸一点不记得当时他有没有流眼泪。

这是一次不管什么时候,回忆一次心会痛一次的经历。

左庸经过这次死神数次擦身而过的经历后,疲惫中决定不再去那家中国餐馆。

只是每到周末,餐馆老板总是打来电话,好言相求,左庸复又去做兼职。

不知道如何拒绝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左庸觉得自己需要那几块钱。

自行车对于202国道实在不是个好选择。

左庸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又无可奈何。

在一次校内新生讲座上,左庸认识一个叫费雷克斯的男生。

费雷克斯同年六月举家搬来英国,跟左庸独自一个人来美国的时间大致相同;费雷克斯信教,很虔诚。

经过短暂的聊天,左庸随即发现费雷克斯有点与众不同,他反应很慢,表情比较少,跟左庸讲了很多教堂和宗教的事情,听得半懂不懂的左庸如坠五里雾里,只是多年的谦和友善仍促使他保持了起码的礼貌。

兴许能耐心听他讲宗教的人不多,费雷克斯看起来很高兴,当即邀请左庸去听巨人体育场比尔·戈兰姆的讲道。

左庸抱着开放的心态,想了解见识美国,于是欣然同意。

傍晚时分,费雷克斯的妈妈和漂亮的妹妹开着黑色沃尔沃来学校接他们。

费雷克斯的妈妈买好了汉堡包给他们做晚餐,并直接接他们回了位于里奇伍德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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