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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蒙古大营(第1页)

半个小时候以后,吴奇和马千军泡完了澡,精神奕奕的走出了地下训练场,然后马千军在自己的车库里挑了一辆福特猛禽F750。

这车虽然是皮卡,但尺寸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经过马千军的一番专业改装后,整体架构简直和东风解放的大卡车有一拼了。

“你还开皮卡?”

吴奇用脚踹了一下眼前这辆钢铁巨兽的轮胎,感觉真是开了眼界。

马千军的车库里整整齐齐的停着十几辆车,虽然都不是那种十分高调奢华的外观,但随便拿出一辆,最差的也是过百万了。

但其中最大的就是这辆进口的福特猛禽,以他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这时候站在车旁边,竟然也显得像是个小矮子一样。

“这车本来就不是我的,是我表姐,就是中午咱们碰到那个董晓宁,她当年从国外留学回来带回来的。

后来,不知道她又从哪弄了一辆军用悍马,结果这大家伙就放我这儿了吃灰了。”

马千军开了车门,一边招呼吴奇上车,一边缓缓将车开出车库。

“不过,今天到底是出了点事么,咱哥们儿虽然不怕,但必要的准备还是得有的啊!

这车我以前让人改装过,车胎都是防扎的,玻璃也换成了高强度的,够大够威风不说,还结实能撞,真要遇到事儿了,除非对方是坦克装甲车,不然就没谁能挡得住。”

吴奇点点头,笑了笑,便没有再多说话了。

别看马千军刚才对他说“没事,能有什么事?”

,并且还拍着胸脯给他打了保票,但实际上他的为人行事还是十分谨慎的。

只是他的这种谨慎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那种谨小慎微,而是建立在他对自己信心的基础上的。

所以,就算是在面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时,他一样是对来自董晓宁的警告和建议有些不以为然!

巨大的F750行驶在道路上,速度不快不慢,但坐这车居高临下的那种俯瞰的感觉,却是远超一切,而且座位相当的宽大和舒适,对吴奇的这种异于常人的身材体型,十分的友好舒适。

也不知道马千军选择的地方在哪,车子在路上开了半个多小时后,居然是一路出了城,最后来到了距离吴城十几公里外的流花河边上。

然后,在沿着河边的一条岔路上又往前开了几公里,前面的地势就猛地一阔,现出了一片巨大的草场。

远远看过去,这草场似乎沿河而建,三面都是那种低矮起伏的山丘,茵茵绿草像是一整张地毯一样一直延伸到目光的尽头。

中间一条河流蜿蜒流淌,在落日的余晖映照下,就像是一条玉带环腰而过。

脚下的路沿着山丘的起伏一路向下,在山脚处就有一个巨大的拱门,上面用一整棵大树剖开,刻着四个大字“蒙古大营”

F750缓缓降低车速,但始终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距离拱门还有十米左右的时候,马千军伸手拿出一张金色的卡片,探出车窗挥了辉。

拱门下的一排身穿蒙古族民族服饰的保安,立刻就双脚一并,齐齐朝着他弯了弯腰,然后大门自动开启,车子顺势就开了进去。

很难想象,在吴城这种地方居然会有这么大的一片草场,目光随着车子四处张望,很快就看到了一群群的牛羊,还有骑在马背上的牧羊人。

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味道,目之所及,这就很有点大草原上风吹草地见牛羊的“内”

个味儿了!

吴奇把头探出车窗,满眼的绿色沁人心脾,无形中心情都不由轻松了许多。

久在城市居住的人,见惯了各种钢筋水泥的丛林和车水马龙的闹事喧哗,甫一来到这种地方,那种感觉真的不是一般的爽快。

尤其是这种地方,根本也不需要什么华丽的建筑来点缀,一切都是天然的,置身其中就算是心里明知道这肯定也是一种商业行为,但就是让人感觉很舒服,不知不觉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

“好地方啊,真是好地方!

能在江南这种秀美之地,弄出这么一大片草场,这创意真是出人意料啊!”

马千军笑道:“怎么样不错吧?这里就是吴城最好的私人聚会地了,不对外营业,只接待特定的会员。

光是年费一年最低的那一档也得三十多万。

而且这里常年提供最优质的牛羊肉,当然这也是算钱的。”

草场内部的路不算宽,一切都按照真正的蒙古草原的模样来,车子在草地上开了一阵,就在一片树林的掩映下,看到了前面零零散散坐落着的几十个蒙古包。

这时候,已经快到晚上七点了,天虽然还亮着,但在许多的蒙古包前都已经停了不少车,显然这里的生意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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