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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七章:屠杀金杯公会的红尾雀
低矮的小酒馆里,酒香和男人们的汗臭味混杂在一起,四下飘荡。
一名吟游诗人弹奏着七弦琴,叮叮咚咚的声音中,唱了一首时下流行的droemmepige,虽然乐器不符合,但是韵味倒是有几分。
烟雾缭绕的厨房中,穿着粗布,涂着腮红的女侍双手捧着装着大块牛肉的盘子走出来,嘭一声放在桌子上,抹一抹汗,爽朗大笑着。
身材不高的店老板坐在吧台后面,一边笑着,一边盘算着要在酒里加多少水才能够本。
这是一个宁静的傍晚,小酒馆里的客人很多,密密麻麻挤满了二三十个人,收工归来的工人,途径的旅客还有农闲的农民,都坐在这里,喝一杯酒,听吟游诗人唱唱歌,调戏一下酒馆老板并不漂亮的女儿,这边已经是生活中最大的娱乐。
一曲唱完,众人都奉上了热情地掌声,有大方的豪客给吟游诗人送上一杯卖酒,那吟游诗人就笑着起身感谢,然后又拿起了七弦琴,弹了一个大家都熟悉的调子:“今天,我来给大家唱一个红尾雀倒金杯的故事。”
“开始了,开始了!”
坐在角落里的五六个人极为兴奋,彼此对望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吟游诗人。
“红尾雀,什么红尾雀?”
有人茫然不解,有人心领神会,有人笑得莫测高深,更有人已经转头开始向身边的同伴卖弄了。
这就像是看一场电影,总有人忍不住要剧透一下。
“这红尾雀本就是一种常见的小鸟,你我大家都见过。”
吟游诗人的调子一抬,“咱今天说的,却是一个冒险小队,叫做红尾雀。
红尾雀的首领叫葛林道斯,他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抬手就是电光,张口就是霹雳……”
“噗……这版本还真没听过……”
角落里,一个少年把脑袋埋到了桌子下面,笑的直抽抽,在他身边,一个壮汉满脸涨得通红,哭笑不得。
“好了,走吧走吧,都是你说要来听,趁现在天色还不晚,赶快找个住的地方,还要赶去金塔公会那边呢。”
“金塔公会那边估计够呛能赶上了吧。”
另外一个声音道,然后有人把硬币拍在了桌子上:“老板,结账!”
那边吟游诗人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看这几个人旅人打扮,自然是见多识广,对他这种说唱并不感冒,反观那些农人工匠们,此时此刻却是双眼大睁,不管是听过没听过的,都听得津津有味。
走出小酒馆来,外面的空气一吹,葛林道斯觉得脑门一清,却又有些后悔没有听完,就直接出来了。
成为吟游诗人口中传颂的英雄,这是当初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
曾几何时,他的梦想只是冒险赚下一份家业,让自己的儿子能不像自己一样打生打死。
或许有生之年能够达到六级,就可以在自己的家乡弄个守护骑士的头衔,光耀门楣了。
而一切变化是这么快,自从加入了斩雷公会以来,自己的目标就翻着番儿向上升,原本的梦想已经不再是梦想,而是能够触及到的目标了。
“我们真的完成了屠杀金杯公会的任务?那可是a级公会啊,传奇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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