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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狼群而已,早在来草原前,她就知道会有遇到狼的危险了。
不需要害怕。
舒瑾城这样告诉自己。
回过头,赤松已在不远处垒起了简单的灶台,黄铜壶冒出白烟。
“我们不往前走吗?”
舒瑾城坐下问。
他们已经偏离了前往村寨的路线,今晚只能碰运气,找牧民的帐篷借宿一晚。
“不急,牧民逐水草而居,跟着这条河一定能找到他们的定居点。”
男人往烧开的壶里投入黑色的茶饼,看着茶色蔓延开来,道:“而且一场恶战后本就该休息,喝一杯热茶。”
舒瑾城看了一眼赤松,他垂目望着火光,一副专注的模样,丝毫看不出就是这个男人,刚刚在几分钟内猎杀了四匹狼。
赤松从自己的豹皮黑裘上解下木碗,将一碗滚烫的热茶注入碗中递给舒瑾城,道:“先喝茶。”
舒瑾城接过木碗,安静地喝了一口茶,才问道:“你从小跟着马队经商,也是过着这种危险的生活吗?”
赤松笑笑,道:“我们人多,狼群不敢过来。
狼也知道欺软怕硬。”
看舒瑾城似乎对马队很感兴趣,赤松也有意识分散她的注意力:“马帮的生活其实很简单,无非是爬雪山,过草原。
起队时往往是初秋,到目的地时大雪能积几尺厚。
马帮是不带帐篷的,每一个驮脚娃都露天而眠,那时候我年纪小,望着雪山和星星,满脑子里全是妖魔鬼怪的故事。”
舒瑾城抬头望向漫天繁星,想象了一下那样的场景,不禁神往:“这是我们汉地人无法想象的浪漫。”
“也不全是浪漫。”
男人看着舒瑾城,深琥珀色的眼睛闪着微光,就像星河全然映入了他的眼睛:“蕃地高寒,人烟稀少,积雪没过脚踝的时候,驮脚娃也只能卧雪而眠。
最冷的时候,每天早上我的眼睫毛和头发都结满了冰。”
舒瑾城侧头望去,赤松的睫毛密而长,很能够想象上面结了冰凌子的模样,或许和他淡漠的眸子更相宜。
可是那个时候,他并不是一个像现在这样强壮的男人,而是一个小男孩。
“有时候实在冻得受不了了,就滚到一头牦牛身边抱着,祈祷第二天起来它没有把自己压死。”
男人讲起这些的时候,语气里竟然还有怀念的感觉。
“那该有多难熬?”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寒冷的高原上虔诚的祈祷,然后以视死如归的心情抱着一头牦牛入睡,这竟然成了他口中的趣事。
自己七八岁的时候在做什么呢?在荡秋千,被奶妈抱着看堂会,在糊着碧绿纱窗的屋子里听大哥讲故事,被大哥逼着写大字。
虽然往后再回想那些幸福的日子只觉得诛心,但比起赤松,她的童年简直是天堂。
可那个人这样回答:“忍着忍着,总有一天就习惯了。”
他又说:“内地的商人总说木喀驮脚娃是不怕冷的,其实不过是自小忍习惯了罢了。”
玫瑰垃圾桶里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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