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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温妲一直很好奇那位随随便便给了自己儿子一枚金龙,还没要任何回报的孩子是什么样子。
是那种贵族孩童普遍的顽皮孩子?
还是大手大脚的小胖子?
亦或是心地善良的柔弱男孩?
每次拿起那枚金龙,她都会想到这个问题,而当同伴们商量决定要放弃御林内平淡的生活,去投奔那位男孩时,她更是总会思考于此。
而今她终于见到了当事人,感觉有些奇妙。
一袭黑色镶银边的天鹅绒外套穿起来稍显松垮,下身裤子同样如此,套在男孩身上让他显得非常瘦弱,胸前用金线与黑丝编织而成的宝冠雄鹿纹章在阳光下璀璨生辉,其脸蛋苍白,看起来有些柔弱,好似刚刚得了场大病——听说也的确如此。
冷不丁一看,这似乎是一个体弱多病的男孩,除了头发乌黑的令人忍不住想要把玩外没什么太特殊的,然而当男孩那双漂亮的蓝眼睛看向她后,这种印象登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那是一双冷静而又充满审视的双眼,给她一种与男孩年龄截然相反的感受,但此时她更在意的是这双眼睛的颜色。
那是一种令人惊艳的冰蓝色泽,瑰丽、深邃、却不显冷漠,反而有种异样的吸引力,被注视时令她有种酷暑天气被清凉海风吹拂而过的舒适感。
“你是怎么办到的?”
略显嘶哑的孩童声音打断了女人心中的惊艳,她收束心思,回答道“我观察了他几天,发现他没带任何手下士兵,只带着一个小婴儿与一位奶妈住在城内旅馆里。”
她说着,话语顿了顿,见男孩在专注倾听,才又开口道“劳勃国王巡城那天他不在,我就趁着机会顺窗户爬了进去,把那孩子偷偷带走了。”
起先温妲还怕眼前这位孩子听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于是语速很慢,但见对方一脸冷静倾听的样子,就不自觉加快了许多。
“我给他留了一张字条,叫他带上赎金来赎回孩子,同时我要求他必须要卸下全身武器盔甲去我指定的地点,我才会真正出现。
但当他去的时候,我其实又爬进了那家旅馆,然后将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全都带了出来。
很幸运,我本来还以为要多重复几次才能拿到呢。
披着浅绿色斗篷的金发女人说着,蹲下来拍了拍脚边的粗木箱子。
“都在这了,大人。”
她不知不觉间用上了敬语。
此时两人身处于红堡边缘的一处士兵执勤室内,为了见这位女土匪,蓝礼事先伪造了一封从风息堡而来的“家书”
,交给戴佛斯后,女人这才能够有资格通过红堡大门,然后还没等士兵们去通报忙碌的劳勃陛下,蓝礼就适当地出现在此地,又“恰巧”
截了胡。
眼下正值王座厅内忙碌政事之际,所以蓝礼不怕劳勃听到信后跑过来,同时史坦尼斯目前也不在红堡内,于是他可以放心的接待眼前这位女人。
对方说话时已经将箱子掀了开,蓝礼扫了一眼,在一堆皮甲腰带的缝隙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目标。
暗松了口气,但他没有马上就将其拿出,而是看着眼前这位漂亮女人询问“那婴儿现在什么情况了?”
“我放回去了。”
对方说道“他是个小讨厌,又哭又叫,还尿了我一身。”
蓝礼闻言了然,大概了解到这位是个什么性格了。
和她原本的身份一样,就是一女土匪。
对绑架勒索一类的事情非常熟络,对同伴的死亡没有表现出太多悲伤,对违背法律也显得毫不在意,手段无所顾忌,一切以达成目标为目的。
不过她又不单单只是一个女土匪。
听起来她还挺聪明,同时很有趣的是,正常的土匪强盗不会识字,而眼下这位却能读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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