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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野蔷生处是吾乡(第2页)

黄土被车轮卷起来,迷了我的眼,我看见阿秀的手攥得紧紧的,指甲都掐进了掌心。

野蔷薇的荆条在风里晃,那些新芽好像也跟着颤,她忽然蹲下去数芽,数到第三十二颗时,眼泪掉在泥里,砸出个小小的水涡,很快就被风吸干了。

春末的一个傍晚,队长拿着封信往阿秀家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

我蹲在野蔷薇丛边,看见阿秀从屋里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白得像纸。

队长把信递给她,她的手刚碰到信纸就抖了,信纸飘落在地,上面的字我认得——“因公牺牲”

“烈士”

阿秀蹲下去捡信,指尖捏着信纸边角,半天没站起来。

风刮过荆条,刺尖儿划着她的裤腿,她没躲,就那么蹲到暮色漫过田埂,野蔷薇的新芽已经长到半寸长,裹着嫩红的皮。

麦收时,阿秀照样去地里割麦。

镰刀在她手里挥得飞快,麦秸断得干脆,汗水顺着额角淌进眼里,她就用袖子一抹,继续割。

队长让她歇会儿,她摇头:“柱哥说,麦收不能误。”

风吹过麦浪,哗哗的响,像柱哥在笑。

野蔷薇的花已经开了,粉白的瓣儿沾着麦芒,在风里轻轻晃,阿秀路过时,总会伸手碰一碰花瓣,指尖软软的,像怕碰疼了它们。

转年开春,阿秀要嫁去邻乡了。

男人是个木匠,话不多,来接亲那天,他站在村口的老榆树下,手里攥着个木匣子,里面装着给阿秀的发卡。

第七十二章《野蔷生处是吾乡》

阿秀没穿红袄,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上别了朵野蔷薇,是前一晚在田埂边摘的。

她路过野蔷薇丛时,蹲下去数了数新芽,这次没数出声,只是指尖在芽尖上轻轻点了点,像在跟老朋友告别。

阿秀嫁外乡那年,野蔷薇开得正好。

她和柱哥在荆条丛后亲过嘴,但如今只剩荆条疯长。

人们说爱是短,遗忘长,可野蔷薇年年发新芽,却把旧年的故事埋进土里。

暮色里,我好像阿秀的影子和荆条叠在一起,但我瞧不清谁更瘦些。

1978年的清明,我又蹲在田埂上看野蔷薇。

风还是老样子,裹着冻土气,刮过荆条时带着细碎的响。

阿秀回来了,她站在当年数芽的地方,头发梳成了髻,别着个木发卡,是木匠做的,上面刻着小小的花纹。

她的手轻轻抚过荆条,去年的老刺已经发黑,新抽的枝却青嫩得很,芽尖上还凝着霜。

“婶子,你看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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