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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穿着一套银灰色的西装,戴上从没戴过的领带,这还是孙琴给他选的呢,口袋里习惯性地放上10颗黑色珍珠。
本来按他的想法,他想用那粉红色的珍珠给孙琴穿一条独一无二的珍珠项链,但想到这珍珠实在太惹眼,过于招摇恐怕不利于她的安全,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不过由于孙琴喜欢那粉色的,他就不再动,给她留着,他只动黑色的。
提着30斤重的编织袋,外面还套上一层防水袋,就开始了他的征程:征服岳父、岳母的旅程。
他自己的条件他充分估计过,只怕还有点不太乐观,没上过大学恐怕是他最大的缺点,再加上没有固定工作,很难让人家老一辈人喜欢,难道去告诉这两位大人一声:“我是中华游龙!
就是电视上播的那个!”
来给自己增加点人气?只怕话没说完,就被当作神经病几棍子打出来!
唯一还有点优势的是:他长得还算帅!
但长得帅能征服谁?征服岳母都有险,更不用说岳父了,如果只靠一张小白脸去人家家里摆酷,别说达到预期目标,恐怕能不能出门都得看岳父大人心情好不好了……
孙琴心情一点都不好,她清早就和爸爸、妈妈摊了牌:
“李凡待会儿会来!
好不好你们自己看……但是,不管你们看不看得中,我非跟他不可!
你们要是给脸色他看,我马上和他一起回南方!”
妈妈心软,安慰女儿说:
“放心!
我们好歹也是有知识的家庭,不会做出过分的事,肯定不会给脸色人家看。”
爸爸也叹了口气:
“我不管你了,反正是你自己选择的,如果将来过得不好,你别怪我和你妈妈就行!”
去接李凡的时候,孙英会要一起去,她说:
“我去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帅哥把你迷得丢了魂!”
其实她内心是不愿意接受“帅哥”
这个称呼的:一个海边打工的,还没有什么文化,肯定是一个全身晒得油黑、染着不知什么颜色的头发、嘴里斜叼着烟卷的小痞子。
当她看见姐姐扑进一个男人怀抱里的时候,她吃了一惊,这个男人身材修长,体格健壮,皮肤好象比姐姐还白,头发乌黑发亮,两条眉毛也是油黑的,特别是一双眼睛清澈而又深邃,脸上弥漫着多情的微笑,这个男人已经不能用“帅”
来形容,只能说是迷人了。
看着眼前的男人,孙英忘记了要说什么,甚至那个男人向她伸出手来说:你好的时候,她还傻乎乎地望着他。
同样的惊奇也给了孙大伟和邓莲,要他们心目中早就把李凡定位于一个小痞子的形象,靠着家里的一点钱,和一张油嘴骗骗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所以才为孙琴的“浅薄”
而愤怒。
这时看见进门的这个男人,他们有点明白了,这么帅气迷人的男人,不是孙琴这样的女孩子抗拒得了的,他不需要凭什么,只需要凭他的外在的风采就可以打动大多数女孩。
在孙琴的示意下,李凡走到孙大伟面前,微微一躬身:“伯父!”
又转向邓莲,同样一躬身:“伯母!”
绝对的温文尔雅、绝对的得体。
两声一出,孙大伟脸色变得柔和,邓莲更是连忙用一块新毛巾把桌椅一擦,对着李凡用连孙英都羡慕的温柔语气说:
“你坐!”
回头朝孙家姐妹喊:“你们快泡茶呀!”
坐定之后,孙琴对着他带来的大袋子说:
“什么呀?”
“我也没带什么,只弄了点海鲜!”
李凡说:“琴琴!
你找个盆来,我来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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