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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时来运转 当上村官(第1页)

“穷则思变(..)”

刘忠两口子勤扒苦做,每天都有进帐,半年下来,攒了近两千块钱。

那个时候的两千块是笔巨款,相当于现在的八九万块钱。

他的四个孩子也乖巧懂事,日子越过越有了盼头。

更大的好事还在后头,大队的李书记看到刘氏家族人口多,势力大,为了方便管理,想让刘忠出任小队的队长,这对于祖祖辈辈种田的庄稼汉来说,不啻于天大的好消息。

李书记让刘忠当队长,一是因为刘家的家族势力;二是因为他是刘家的长子嫡孙;三是因为他识文断字,会打算盘,写得一手好字。

乡里安排的三提五统,民工水利,各种宣传标语,杂七杂八地,需要用到算盘和笔杆子的事多得很。

刘忠既能发挥特长,又能过过官瘾,当然求之不得。

但小队队长的收入就不敢恭维了,全年工资六百元,比不上拉一个半月的搬运,并且是赊账,小队收不起来的欠款,有时候还需要垫付。

李秀为人懦弱,把自家的男人当做天,明摆着当小队长是个坑,她也不敢反对,再说反对也无效。

刘忠当上队长后,掏钱买了一辆百灵牌自行车,花了一百八十块钱,买了一块上海全钢防水机械表,花了两百四十块钱,购置了两套行头,花了两百三十块钱,从来都不抽烟的人,每天兜里都揣着一包白沙牌香烟,上衣兜里插着一支英雄牌钢笔,还买了一副墨镜和一个公文包,也给儿子刘子墨买了一套新衣服,前前后后花了上千元钱,家里那点积蓄也就千把块钱。

诚然,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刘忠的这身打扮还是挺拉风的,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刘忠身高一米七五,体格健壮,皮肤白晳,常穿一套青灰色中山服,头发油光水滑,戴一副墨镜,手腕处一块名表,脚穿锃亮的牛皮鞋,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笼头上还挂着一个公文包,走到哪里都有一副当官的派头。

刘忠每天早出晚归,家里的农活也不再插手。

李秀累死累活,刘忠左右看不顺眼。

将两人放在一起,也确实不搭,一个比城里人还城里人,一个比乡下人还乡下人。

李秀每天早上起床后,先要喂猪、放牛、牧马,然后回来给孩子们做早餐,偶尔太忙了,孩子们只能吃两顿。

农田的活又多,那时候没有除草剂,田里的杂草都是人工清理的,水稻田里的稗草、鸭舌草、莎草等等这些都是要用手扯的,田梗边的野草很容易蔓延到田中间,也要清理,农村人称之为砍盖边;棉花田、芝麻田都要锄草,要想把田种好,真的很不简单。

大姐刘芙心疼妈妈,主动承担起了做饭的活。

刘芙虽说十二三岁了,但是身材瘦小,只有一米四左右,农村的灶台很高,小刘芙刚刚超过灶台,刷锅都刷不到底,刘丽就过来跟她帮忙,她俩用板凳垫脚,搭台做饭,做出来的饭可想而知,十分难吃。

那时候没有电饭煲,不说电饭煲,连电都没有。

做饭时,要先烧开锅,还要淘米下锅,米下到锅里后,还必须用锅铲不停地抄动,以免粘锅变糊,米煮到一定程度还要将其捞起,称为搭饭,用筲箕将半生的米饭冷却,再刷锅洗锅,烧锅放油,有时还会在下面放上南瓜、土豆、青菜、扁豆、红薯、胡萝卜等等,上面再将冷却好的夹生饭倒上去焖熟,下面添的什么食材,就称为什么焖饭。

刘子墨最喜欢吃的是胡萝卜缨子焖饭,那种饭又香又甜又软,好吃极了,没菜也能吃上两大碗。

两个孩子勉强只会做饭,刘芙做了一次菜,却把指头划破了,吓得她再也不敢动菜刀了。

孩子们也不挑食,就着家里腌的豆豉、唱(腌)萝卜、腌菜、腐豆腐,吃得津津有味。

刘忠每次端碗吃饭,都会乱发脾气,搞得孩子们可怜巴巴地。

他看到孩子们蓬头垢面也不管,相反的是一副嫌弃的嘴脸。

刘忠经常到乡里和镇上开会,见到的都是不干农活的领导,镇里的孩子们又不需要干农活,穿得干净体面,也显得活泼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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