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七夜一边缓缓忍住怒气,一边追问。
“那巫绝实力只不过比我略低一筹:圣灵级初期实力,但封印之术却十分了得。”
混元太祖边看着这封印的光幕边说道。
随后缓缓转过身,看向身后不远处那封印阵中心一个发着蓝色光芒的小圆球。
七夜看到混元太祖侧身目视后方,略有疑惑也紧随其目光看去,只见混元太祖身后不远处。
整个光幕的中心位置,有一个体积如西瓜般大小,散发着蓝色光芒的灵球。
从开始到现在,七夜都未曾注意到整个光幕空间里,除了自己与混元太祖,竟然还有其他东西的存在。
定睛细看,那光球内有一把长约20公分,全身乌黑质亮并散发着淡蓝色灵气的匕首。
匕首垂直插在光幕中心的阵中,匕首四周地上还有一摊白色的磷状粉末,那是一具堙没的尸骨留下的骨灰。
而这空间内除混元太祖外,并无任何人存在,显然那应该是师尊的骨灰。
看到这一幕,七夜双目一酸,内心变得更加沉重。
混元太祖叹息一声后转过身,看到七夜神色凝重的样子,平静叙述道:那把匕首,名为“玲珑巫刀”
。
是巫族大祭师巫绝,祭祀时专用来屠杀祭品之刃,此刀削铁如泥,免疫无数灵力防御。
由于屠杀过太多祭品,吞噬了万千高阶妖魔精血,因此此刀嗜血如魔、夺人心魄并且还演化出高阶魔兽的封印之力。
当年,那巫绝趁为师与兽军决战,背后防御不备时,利用此刀趁机偷袭。
尽管为师身受重创,不过他也遭受了为师结结实实的一记重掌,重伤无奈下才留下此刀。
想必那巫绝即使未来伤势痊愈,修为根基也会有所受损,此生实力恐怕再难以精进。
而如今七千年过去,为师的尸骨也早已堙没,但此刀上的封印之力却依然残存,刀锋如芒、刀身腥红之气不衰,也不愧是‘上品灵兵’。
混元太祖再次黯然
在这个世界上兵器的鉴定中分为五个等级:神兵、圣兵、灵兵、玄兵、凡兵。
神兵仅仅只有在神族、魔族这样的巅峰种族手中才有,也是族长后继的传承之物;而圣兵也只存在于像鬼族、仙族这类强大种族族长或者元老手中;灵兵则更多存在于妖族、兽族这类第三等种族中或者人族中的皇族才拥有;至于玄兵基本上普通灵修使用的都是低等玄兵;最后的凡兵就是一般士兵所使用的普通武器。
虽然兵器有这样的等级排名,但并不意味兵器的等级一成不变,只有极少数、极小几率的兵器可以在不断的淬炼中获得等级的提升,而专门淬炼锻造不朽兵器的,同样是数量极少的‘灵器师’。
灵器师的淬炼不仅仅只局限于武器,还有法器。
而成为一名灵器师的先决条件,便是拥有强大的灵魄!
武器的五个等级中,每个等级也根据武器品质的不同分为四品:下品、中品、上品、极品。
下品呈现出嗜血般赤红;中品呈现出草郁般青葱;上品则呈现出宝石般湛蓝;而极品呈现出最妖媚的嫣紫。
毫无疑问,那把刀身散发出淡蓝色灵气的玲珑巫刀是一把不择不扣的上品灵兵。
七夜静静的听闻混元太祖对于玲珑巫刀的讲述,感慨于此兵器虽然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却没想到竟如此恐怖,简直就是为杀戮而诞生的兵器。
尽管这把玲珑巫刀如此不凡,但七夜却对此无动于衷。
从混元太祖的讲述中七夜深知此刀对弱小的自己来说,绝无任何益处只会导致血腥反噬,一旦使用者灵魂被武器所吞噬,到时候就会成为武器的傀儡,不断杀戮直到力竭而死。
混元太祖看到七夜对那把让无数人为之疯狂的上品灵兵,竟然表现出一脸淡然,而甚感欣慰。
太多丧失理智的贪欲,只会导致愚蠢的覆灭。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纯真永不复。曾经懵懂单纯的平凡之女,却阴差阳错入了皇宫,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根发簪,掀起了一幕又一幕的惊心动魄。她的良人何其多,一个是为她倾尽一切,教她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步步为营的逍遥王,一个是从小结下良缘,万人之上的一国之君,亦对她无限荣宠。但伴她终老的却始终只有一人。她的选择到底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纵横东方世界莫有能敌者,方能武道称神,是为无敌武神!东方世界,诸国林立,万千宗门,天才如雨,强者如云!古超一个普通宗门的外门弟子,只因获得一截神秘小刀,从而使得武道天赋疯狂提升...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主神空间被摧毁时,被不明光球带走的轮回者莫筱,进入新世界发现自己变成了时崎狂三!学园默示录→末世之黑暗召唤师→漫威宇宙→FateZero→斗破苍穹→末黑...
男友闺蜜背叛,买醉的叶悠悠招惹上一个神秘男人。给我生个孩子,他霸道地说。想得美,生块叉烧都好过给你生孩子。男人一笑,叉烧归你,银行卡归你,房子归你。我,也归你。原以为惹上他是这辈子最倒霉的事,怎知一路开挂逆袭,受尽宠爱,成为万人羡慕的霍太太。霍寒萧,我前20年所受的苦,都是为了遇见你。叶悠悠,我这一生的幸运,都是你。...
办公室内,盛夏对身边的男人不满的道公司的人都说我一早存了心思勾引你,才坐上这总裁夫人的位置的。说我心机婊,配不上你!男人摸着下巴,对这个说法也相当不满瞎了他们的眼,分明就是我潜了你,把你强逼到总裁夫人位置上的!盛夏怎么听,都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大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