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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服了(第3页)

连元狼都输给了李长风,寨子里的其他人谁还会出来自讨苦吃?

等了一会儿,不见有人出来,李长风说道:“既然无人出来,那我走了啊?”

李长风把长枪扔回兵器架上,找莫小山要回自己的绸布,直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把绸布放到桌子上,躺在床上想一些事情了。

已经好几天了,依然没有大哥大嫂他们的消息,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还有这楚云寨,和其他山贼也极为不同,这些山贼的兵器都是朝廷器造司打造的制式兵器,此外这些山贼纪律严明,每日操练,不比城中那些守备军差。

三当家的每隔几天就带人下山劫掠一番,但从未听说抢过穷苦人家的东西。

楚云寨有山贼三百余人,另有妇孺两百多人,林林总总差不多有六百人,比铁佛村的人要多许多,好在这寨子足够大,六百多人一点不觉得拥挤。

平时男人们在演武场上操练,稍大一点的孩子在一旁跟着一起训练,再小点的孩子就在寨子里玩耍。

冬天阳光好的时候,老人们就躺在外面的椅子上晒太阳,妇人们凑在一起缝缝补补,到了饭点的时候,家家户户飘出香喷喷的饭菜香味。

有时候李长风真的觉得,这里更像是一个世外桃源,而不是一个土匪窝子。

最重要的是,李长风觉得宋南依那么漂亮的人,她不应该是一个土匪!

宋南依的阁楼中,凤娇娇正在讲述着刚刚演武场上发生的一切。

宋南依坐在窗前写字,面前的桌子上铺满了宣纸,大大小小写满了字,写的都是同一个字,那就是“剑”

宋南依的字虽然比不上书法大家,但也极为赏心悦目,一笔一划中都透着一股锐气,如同她手中的剑一样,刺破云霄,锐不可当!

宋南依对李长风打败元狼的事不感兴趣,她和李长风交过手,虽然很短暂,但对李长风的实力多少有些了解,所以对于李长风击败元狼的事,她并不觉得意外。

反倒是听说李长风找凤娇娇要走绸布后,宋南依有了几分兴趣:“他真的说自己做衣服?”

“他是这么说的。”

凤娇娇点了点头,眼中带着几分鄙夷:“大老爷们的竟然还会针线活,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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