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来他们是为陶阳办事,但此时却轮番敬陶阳酒。
陶阳本就不会喝酒,再加上不喜欢沙总这个人,所以饭吃得并不爽。
沙总却是一改方才的狂傲,不断得给陶阳拍马屁:“陶兄弟,你别生老哥的气,老哥我是一个粗人,没什么心眼,话说得不好听你可别放在心上。
以后飞黄腾达了,别忘了提携一下老哥。”
说着话,他又拿酒杯敬了一下金强,道:“老金,今天我算是服了,你的眼力的确毒辣的很呀!”
金强闻言,很是受用,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陶阳却是高兴不起来,虽然金强诚心帮他,但他隐约觉得他目的不纯,而且他似乎野心勃勃,令陶阳很是不喜。
一顿饭总算是吃完了,沙总也厚着脸皮和陶阳留了电话。
陶阳却是没有多留的意思,不用金强叫人开车送,而是一个人走回了住处。
在离住处不远的超市里,他买了一箱啤酒,回来后立刻用移山倒海的神通送入了录石之中。
“移山倒海”
虽有灵性,但毕竟没有智慧,所以这次陶阳将整箱啤酒移入录石,它并没有意见。
而这啤酒自然是给灵魁准备的,方才他在酒店里时,灵魁便不停的催促他,想要喝酒。
此番见到了整箱啤酒杯,立刻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将啤酒倒入那天的那个杯子里。
“这什么破东西?太难喝了。
你该不是拿马尿来糊弄老子吧?”
灵魁一杯下肚之后,不满地说道。
“你喝过马尿?”
陶阳道。
灵魁当然没有喝过,但他却道:“没有别的酒吗?”
陶阳却冷笑道:“这里只有这种酒,你爱喝不喝。”
灵魁却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继续喝酒,虽然他说啤酒难喝,但却一直没有停下来。
“再给我来一箱。”
他居然还想喝。
陶阳则道:“没有了,你不是嫌难喝吗?怎么还要喝。”
灵魁道:“再难喝也是酒呀,总比没有强呀。”
陶阳却没有满足于他,这自然是因为他不想再大材小用,惹得“移山倒海”
不高兴,还有就是一箱啤酒也得几十块钱,他却舍不得花这冤枉钱。
这录石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寄存在自己的腹中,而且居然能装得下比他大那么多的一箱啤酒。
那里面到底还有多大的空间?究竟还藏着什么秘密?他不愿意问灵魁,也不愿意用火眼魔瞳去窥探,因为他不想见到灵魁那丑陋的样子。
由于他不常喝酒,有些不胜酒力,想着下午也不能去干活了,便睡了一觉。
等醒来之后,发现日已偏西,自已竟睡了四个多点儿。
想着自己今天没干活,还花了几十块,他心里就不舒服,这一切自然都怨那王鹏。
想到这些,他不禁心中暗道,这王鹏若是就此做罢,也就罢了,如果他敢再生事端,那自己不介意让他也吃点亏。
同时他又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金强本来是求沙总办事,按正常道理求人办事不是应该登门拜访吗?为什么反倒是沙总到了金强的地盘呢?
这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两人关系很好,不分彼此;另外一种则是金强的地位比沙总高出许多。
而从两人谈话上来看,两人关系似乎只是一般,那就说只能是另外一种解释。
可金强一个开饭店的,实力如何能大得过干大工程的沙总呢?难道金强还有什么秘密?
...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一觉醒来,杨辰发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过去。宝贝女儿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绝美娇妻容颜依旧,温良贤淑。他不再是那个纵横修真界无敌手的盖世魔尊,而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全职奶爸以及宠妻狂魔。...
帝落星河,万古寂灭!亘古轮回,大道沧桑!一息尚存,诸神意志,只等他归来!少年秦萧得上古神通,练就不灭之躯,逆天战体打破千年铁律,醒上古血脉,承继恒古不朽意志!青剑出鞘,杀敌万里之外,无上神通显圣,升级突破瞬息之间,得志该猖狂,少年很嚣张!...
别人重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秦飞重生,却成了他人眼中的白痴。要不是多了个水灵灵的老婆,都想再死一次了...
末世双系异能者叶晓希带着购物中心重生到六零日常。本篇女主不圣母,小黑暗,介意的亲们绕行。还有作者个人不喜欢极品太多成天闹事的,所以本文日常为主虐渣为辅,轻松诙谐,有情有义!作者有话说写这部小说纯粹是个人兴趣,有些历史数据有些出入或虚构仅为作品需要,考据党请绕行。还有,作者玻璃心,一个字一个字辛苦写的,不接受差评,只写给喜欢看的人看,如果不喜欢也请绕行。‘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也别伤害!!!’立意随心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