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咕咕!”
猫头鹰叫了几声,忽然扇动翅膀,在空中飞了半圈,落在哈麦斯身旁的沙发上,歪着小脑袋盯着哈麦斯。
作为被魔力改造过的鸟类信使,它对魔力的敏感度,远远超过只是麻瓜的格瑞丝。
“嗷呜!”
金毛大狗“威廉”
慌忙从地毯上爬起来,绕过沙发,躲到了壁炉的另一个角落。
看得出来,这条狗有些畏惧猫头鹰信使。
“荧光闪烁!”
哈麦斯又喊了一遍。
每次念咒时,在[魔魂之眼]的视界中,他都能看到一丝极淡的蓝色光晕,凭空从体内诞生,随后急速流过右手臂,一直抵达食指指尖。
这是[魔魂之眼]解开第一重封印后,出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新功能——魔力感知。
而蓝色光晕,正是传说中的“魔力”
,也就是魔法的来源。
哈麦斯隐隐感觉到,似乎有某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东西,即将从指尖喷涌而出,周围环境中仿佛有一股莫名的力量,积极响应他的动作,还有他口中喊出的“荧光闪烁”
。
“这几次念咒时,我对咒语中的几个音节做了轻微的调整,魔力反应更强,看来这才是最适合我的咒语读法……”
哈麦斯微不可察的嘀咕一句,神色变得略微兴奋了一些。
遗憾的是,每次念咒的最后一刻,总会出现一道坚固之极的无形障壁,横亘在指尖与环境之间,最终阻止了照明咒生效。
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明悟:
“我需要一支魔杖!”
咒语之所以无法生效,正是因为缺少了关键的一环——魔杖。
当然,在魔法世界,“无杖施法”
并不是什么传说,已故的巫师界大佬——阿不思·邓布利多,就能做到无杖施法。
此外,据说在17世纪以前,北美的原住民巫师一直使用无杖施法。
直到腐国巫师伊索瑟尔建立了一座名为“伊法魔尼”
的魔法学校,他们才开始学习欧洲的巫师,拿上了魔杖。
这是来自罗琳的《北美魔法史》,即《神奇动物在哪里》的背景信息
只是无杖魔法的缺点相当多,操控难度极大,根本无法保证魔法的精准度,效率不如魔杖施法,对他来说更是难度逆天的技巧。
“唉!”
哈麦斯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同时心中下定决心,想办法央求爸爸为自己买一把魔杖。
唯一的麻烦在于,自己的年纪实在太小,想要说服一个成年巫师,难度相当大。
他心中默念一声“关闭”
,魔力感知的视界自动关闭,空中弥漫的蓝色光晕瞬间消失不见。
尽管魔力感知对精神力的消耗相当少,但对一年仅4岁半的孩子而言,这也是一项不小的负担,还是能省则省比较好。
一名曾经江湖独行大盗,在金盆洗手准备改邪归正的时候,意外与偷袭妖精不成,导致雷劫的天师合二为一,天师成为了大佬的背后灵。两者结合,变成了一种游走于生死之间的全新生物。一人一灵两个人,一下子成为了地府,人间,地狱,妖庭等等共同瞩目的特殊存在。这是一个特别的捉鬼故事,有热血,有温情,有友情,有爱情,就是没有节操。...
在末日宿命论的阴影笼罩下,王者大陆上的各方势力为了掌控明日方舟,而展开冰与火之间的较量,谁最终能获得重启方舟的能量密匙,最终成为守护王者大陆未来的王者呢?...
西方黑暗世界十二君王之一,暴君大人,一手创立的君王殿,傲立于西方黑暗世界,谁人听到暴君二字不闻风丧胆,却甘愿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唾手可得的天下...
这个世界,论武力,武者最强,但是论号召力,魂师最强!只要魂师大手一挥,无数强者屁颠屁颠的过来求着你给他们机会为你办事萧宇,一个走上魂武双修的少年,为了家族,为了爱人,拼命苦修超越对手,守护自己的最爱为了这片土地上的生灵,他背负起了救世主的沉重担子,力挽狂澜,遇神杀神,遇魔杀魔当他站在巅峰时,暮然回首,只看见最初一人一魂一虎艰难前行...
权倾京城的薄以泽,在雨夜里捡了一位薄太太回家。薄先生这么缺女人吗?我缺薄太太,不缺女人。人人都羡慕她命好,刚从颜家千金的位置跌落,转眼就被安上薄太太的头衔,三媒六聘,风光大嫁。薄以泽说,他的妻子可以在京城横着走,颜一晴信了。薄以泽还说,他爱她,颜一晴也信了。后来,她死了,他不信,挖坟刨碑,死要见尸。多年后,小团子指着英俊挺拔的男人麻麻,那是爹地吗?...
家族联姻,他婚后却三天两头和其她女人传出绯闻。有人笑着说孟太太,你绿了。她也笑我何时不绿过?媒体也嘲讽她有名无实,他却将她揽到怀里谁说无实?明明一夜七次!然而,当他的初恋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