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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是带血的彩虹(.shg.tw)”
!
今年唐大树虚岁才十七,正处在青春期变声的阶段,目前他的嗓音还是偏尖,所以在唱歌方面最有特色的还是高音部分。
这个特点后来一直得以延续,比如《爱是你我》、《青藏高原》之类的顺手拈来,屡次与伙伴们在KTV有出彩表现,属于保留节目。
不过他更倾向于粤语歌,在这方面,他自信比学校任何一个学生都咬字咬得准。
毕业后曾经在南方工作了整整三年,别的没学会,凭借良好的语言天赋,他在学习广东话方面确有收获。
当然,这个事目前属于机密,绝对不为人知。
90年代正是港台歌手大行其道的时候,经济强势话语权自然就多,所以这时的大街小巷都能听到悦耳但听不懂歌词的音乐,却不会影响传播,连春晚的小品都拿广东人说普通话开涮。
作为时代的弄潮儿,在校的学生若不能哼几声粤语歌就不算作会唱歌,不知道四大天王、左麟右李、罗大佑等就是个时代宅男。
如果在歌咏比赛中唱粤语歌,再用吉它伴奏,相信会让评委和观众有一个强烈的印象。
而在学校这种舞台,印象就是选票。
主要是田甜也可能出场的消息让唐大树有了参赛的动力,不然他也不会挣扎着起床----冬天的热被窝是多么令人留恋?尤其是在假日没有出操要求的情况下!
许峰本来定下的歌曲确实是《同桌的你》,被集体“否决”
之后马上陷入了迷茫。
毕竟不是专业歌手,作为与高中同级别的高职学生,准备一首还算娴熟的曲调是多么困难!
所以两人一合计的结果是:校园民谣类太大众化的不要、唐大树会唱许峰不会弹的不要、许峰会弹唐大树不擅唱的不要…最后,选了一首崔健的《假行僧》。
唐大树选它是因为这首歌很符合自己目前的心境:失恋、孤独、倔强、自我…哥就是哥,绽放不一样的烟火。
《假行僧》的歌词据分析说到处充斥着讽刺的味道,还有一种反叛的形象,更是一种自我的表达,存在着鲜明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绪。
崔健和他一样拒绝了爱情及其他一切作为自己行为的坐标。
而许峰选它则纯粹是曲调简单。
对音乐界的这位“后起之秀”
来说,保证自己首次大赛在身体不适的条件下不出错才是重要的,其次是这首歌是两人讨论后唯二能够相互配合得应该还行的,更看重唐大树的声音和在歌中抒发的感情。
为了讨论出最佳,唐大树一共唱了五首歌。
另一首入选的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亦算是当时很流行的歌,入选原因是能有加分项的粤语且许峰会弹。
之所以把它作为替补,是因为这要考验个人弹奏水平,暂时还很生,需要时间练练。
如果初赛能够入围的话,这首歌就作为决赛之用。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背歌词、练曲调。
唐大树本来就身经百战,刚刚还参加了辩论赛,所以现场经验没得说。
倒是许峰因为是第一次上阵,一天倒有半天时间在幻想在台上的种种表现,害得唐大树反来安慰他:“你只管弹吉它,唱歌的又不是你,紧张个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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