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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勋没吱声。
“这个年代,长得好看也是种过错啊。”
大爷拿着撕下来的衣服走了,被戳成筛子的衣服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用来烧火还能省点柴火。
古时烧衣,是有忌讳的。
但在这个朝不保夕的时代,有些忌讳就没必要遵守了。
洛勋看着紧闭双眼的男人,想着任务中的使其恢复光明。
古代没有做眼角膜移植的技术,按理说,他这样的伤势,眼睛已经完全废了。
奈何,林遮有个包治百病的宝血。
上至疑难杂症,下至小病小灾,就没有他治不了的。
所以,在遇到胆大妄为的萧晟之后,他手腕上的伤口就没有好过。
换个角度想,萧晟之所以胆大妄为,未必不是因为有林遮兜底。
洛勋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一直放血救这个男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是让他死了算了……”
奈何任务还要做,可以跟人过不去,但是不能跟任务积分过不去。
洛勋叹了口气,拿了根银针,悬在手指上迟疑了半晌,做足了思想准备,却迟迟不敢下手。
【只是手指,疼痛感很弱,不疼的。
】
洛勋理直气壮,“你又不是人,怎么知道不疼!”
“再说了,不能随随便便开这个口,要是养成习惯了怎么办?”
“呦!”
尖锐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洛勋吓了一跳,银针重重的扎在指尖上,疼得他一个激灵。
“嘶——”
白皙红润的指尖上顿时浸出了一个饱满圆润的血珠。
洛勋叹了口气,流都流了,那就救吧。
只是,原主用了一海碗的血,跟草药混合,敷在眼睛上,半个月后便让他恢复如初了。
洛勋也不清楚,自己这两滴血能起到什么效果。
他将两滴血珠滴落在碗里,看向门口。
一个身着青绿长袍的男人站在门口,翘着脚往里面望,跟棵摇曳的小葱似的。
一只手抵着鼻子,皱眉道:“什么味啊,你又往屋子里捡死人了?”
“告诉你,这房子只是租给你们的,要是再发生上次一样的事情。”
“就要加租!”
洛勋无语的看着他,将指尖含在嘴里。
略淡的血腥味萦绕在舌尖,更多的是一股子清甜。
靠,原主这血,有点东西哈。
“哦,”
洛勋又吮吸了两口,确定手指已经不再流血了,就看着对方开始输出。
“你要赶我们的话,把下个月的租金和押金退了。”
“这条街上房子多的是,我们有很多选择。”
“再说了,你说说这半年,你找了多少借口,涨了多少次租金了?”
林遮不缺钱,也不把这小小的租金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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