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瑜让秦仲拽着缰绳,她在后面把他抱着,开始教他骑马,这是秦仲第一次骑马,也是让他记忆最深刻的一次。
直到他临死前,他还在回忆,8岁那年,自己姐姐被秦家老奶奶,卖给人贩子,后来姐姐骑着一匹红马回来,教自己骑马,那欢笑声,至今犹如在耳边回响,他也就是在这欢笑声中闭上的眼睛,脸上全是笑容。
秦瑜载着秦仲在路上飞奔,秦仲实在是太兴奋了,高兴的嗷嗷叫,后来张大叔的大儿子,比张仲大四岁,也偷偷将自己的马,牵了出来,也骑着在村里村外路上飞奔,两匹马并驾齐驱,扬起的灰尘呛的后面跟着跑的孩子们连连咳嗽
“弟弟!
怎么样?记住我给你讲的了吗?敢不敢自己骑?”
秦仲点头
“姐,我记住了,我想试试”
秦瑜就松开了握住的缰绳,然后又放开了怀抱,让他自己掌控马的速度,慢慢的秦瑜将怀抱彻底放开,感觉秦仲自己可以骑马时,她悄悄的手在马背上一撑,自己弹跳了起来,离开马背,稳稳落在地上。
这一幕让追在马屁股后面的孩子,看傻了眼,各个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后果就是,他们又吃了一嘴的灰。
秦仲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姐姐,已经离开了马背,还骑着马往前跑呢,秦瑜也没去理会这些,被惊讶住的孩子,她落地后,就跟着追了上去,万一弟弟稍有不慎,从马上跌落,自己还可以第一时间过去接住。
也不知是秦仲本来就有天赋,还是本就聪明,没想到,就刚刚来回跑的几趟,就真的学会了,也不怕摔着。
秦仲也很快发现了自己姐姐不在马背上,又跑了一段,自己还成功让马站住了,这让秦瑜大为赞赏。
“看来自己弟弟,就是骑马的天才”
她走了上去
“怎么小仲,开心吗?怕吗?”
秦仲摇头
“姐,我不怕,我很开心,小红很听话,让一拉缰绳,让它站住,它就停下了”
秦瑜点头
“小仲最棒了"
“姐,你什么时候下去的,我都不知道,我还可以继续骑吗?”
秦瑜点了点头“当然可以啊!
大将军都是骑马的,咱们小仲想不想当大将军啊?”
秦仲摇头
“等我长大了,我要在姐姐身边,保护姐姐,不让任何人欺负你,我才不要去当大将军呢!”
秦瑜又高兴的笑了
“好!
那小仲长大了就保护姐姐”
“那姐姐,我再去骑两圈?”
秦瑜点头
“你注意安全,骑慢一点”
秦仲听秦瑜同意,早就拍马跑了
“知道了,姐,你放心吧”
这匹小红马,秦瑜这一路也算是摸清楚了它的脾气,是非常温顺的,没受到刺激,这小红马也不会突然发疯的,所以她就坐在了路边大石头上,看着秦仲和张大叔家的大儿子,一起在马上驰骋。
看着自己的弟弟,8岁就这么勇敢,她是非常高兴的。
不多时,张大叔就拿着一根竹条,怒气冲冲的,跑了过来,嘴中还骂咧咧的
“混蛋玩意,又偷我马出来骑,上次摔一顿还不够?真不长记性”
这不张大叔在家里收拾,打回来的猎物,他家大儿子,趁自己不注意,就把马牵出来了,还是有村民到他家叫他,他才知道,摸着一根竹条就来了。
...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一觉醒来,杨辰发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过去。宝贝女儿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绝美娇妻容颜依旧,温良贤淑。他不再是那个纵横修真界无敌手的盖世魔尊,而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全职奶爸以及宠妻狂魔。...
帝落星河,万古寂灭!亘古轮回,大道沧桑!一息尚存,诸神意志,只等他归来!少年秦萧得上古神通,练就不灭之躯,逆天战体打破千年铁律,醒上古血脉,承继恒古不朽意志!青剑出鞘,杀敌万里之外,无上神通显圣,升级突破瞬息之间,得志该猖狂,少年很嚣张!...
别人重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秦飞重生,却成了他人眼中的白痴。要不是多了个水灵灵的老婆,都想再死一次了...
末世双系异能者叶晓希带着购物中心重生到六零日常。本篇女主不圣母,小黑暗,介意的亲们绕行。还有作者个人不喜欢极品太多成天闹事的,所以本文日常为主虐渣为辅,轻松诙谐,有情有义!作者有话说写这部小说纯粹是个人兴趣,有些历史数据有些出入或虚构仅为作品需要,考据党请绕行。还有,作者玻璃心,一个字一个字辛苦写的,不接受差评,只写给喜欢看的人看,如果不喜欢也请绕行。‘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也别伤害!!!’立意随心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