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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着,笑得比谁都响亮,笑容比谁都鲜活,眼神却渐渐朦胧。
多年之后,核桃再想起这一天的时候,仍然清楚地记得每一句对白每一个细节。
她记得那天是个好天气,很好的太阳,很暖的风,她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发现天池不见了。
后来才知道,她是去附近咖啡馆坐了一坐。
这叫核桃觉得感慨,纪天池睡了整整两年,两年没有和外面的世界接触,但是一旦独自走出去,第一件事却是去咖啡馆,这就是城市人了。
城市人和农村人的差别实在太大,又其实很小,往往体现在这些个细节上。
核桃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乡下人,她已经来大连两年了——在天池沉睡的这两年间,她可是日以继夜地呼吸着城市的空气,努力地向前走,走进城市的人群里去,可是迄今为止,她仍然没有喝过一杯咖啡,也没有要喝咖啡的念头,更没想过把杀人当游戏。
是的,杀人的游戏。
天池回来了,大家一起做游戏,杀人,跳艳舞,最终发展成集体的群魔乱舞。
这也是城里人和乡下人的不同,乡下人也做游戏,也逗乐儿,但是绝对想不出这样的玩法来,也不会有这样的促狭。
城里人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可以把很俗的游戏玩得很雅,而在雅中又见出俗来,俗得有趣。
来到纪家之前,核桃见过的都是些苦着脸的小人物,这并不是说天池琛儿或者许峰程之方是什么大人物,他们也有很多苦恼,但是他们会苦中作乐,且乐得很雅,他们和核桃不一样,他们是核桃真正敬重的那种人;而她以前服侍的那些人家,那些让她帮忙带孩子或者照顾老人的双职工,或者饭店的小老板,他们只是比她先到了这城市一步,骨子里和她没什么不同,他们流着的是一样的血,他们不喝咖啡,只喝茶,而且是那种很便宜的茉莉花茶,用大杯子泡在水里,可以反复地喝很多次,喝得没味了也不舍得倒掉,要把茶叶留着晾干了蓄枕头。
琛儿是不同的,琛儿喝咖啡,用手磨咖啡机把豆磨成面,用玻璃壶煮开,用骨瓷的杯碟盛着,用银匙搅拌,用糖包和奶粒伴饮——每个步骤都那么讲究,每样物事都那么精致;琛儿长得也很精致,那眉眼口鼻,腰肢手脚,都细巧完美得不像个真人;而且她能干,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比自己也大不了十岁,可是像男人一样地开着公司,赚大把的钱回来;最重要的,是她仁义,她待天池的一番古道热肠是只有戏文里才有的情义——琛儿因此成为核桃的偶像,那种只可仰望不可企及的神。
但是从琛儿的这一次发脾气起,核桃便不再这样想了,她发现琛儿一样会冤枉人,会用很过分的话来骂人,会不讲理。
这是琛儿第一次向核桃炫耀身为主人的权威,却让核桃从此颠覆了对她的崇敬,而在心底里把她看轻了。
在看轻琛儿的同时,核桃对许峰却看得更重了。
许峰是核桃给自己竖立的第二个人生偶像。
核桃这样的女孩子,是需要一个精神偶像来崇拜着,向往着的,只有这样才会使她觉得安全,有盼头,有信仰。
许峰是这样的有同情心,这样公正,这样温和,她在核桃最痛苦的时候站在她这边,替她说话。
现在连许峰平时同琛儿闹别扭不说话在核桃眼里看来都是可爱的了,因为那是许峰的善良和忍耐。
核桃在乡下当然见过男人打老婆,就是在城里,也没少看了夫妻吵架。
但是许峰和琛儿不吵,就算琛儿不耐烦些,许峰也总是忍让着。
许峰还会说一口流利的外国话,他在美国留过学,是有真正大学问的人。
以前她侍候过的一家人,那男的只去过加拿大一次,不过才一个礼拜,回来后开口闭口就是“我在加拿大的日子”
,倒好像呆了几年似的;可是许峰不会这样,许峰是实实在在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回来的,有文凭,有本事,有时候她听到许峰用外语讲电话,那腔调真好听,像唱歌一样。
但他轻易不同人说起美国,也从来不会像有些人那样故意在中文字里夹着英文单词装洋相。
他的父母至今还在美国,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回到美国去,但是他不,他回国来陪着琛儿,帮琛儿照料天池。
这样的男人,哪里还会有第二个呀?
许峰是核桃的神。
核桃在这一刻把许峰的形象看得山高,看得天大。
就算许峰真的让她去杀人,或者让她替他去死,大概她也是情愿的吧。
...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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