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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打我男人当老娘是死的啊(第1页)

李爱国顺利的帮小笙找到了一所还不错的学校。

金毛很开心,张诗云自然是不用说的。

而王文章二话不说,就开始给小笙准备去学习用品了。

什么都要跳的最好的吗?书包比一只铅笔盒等等等等。

为了鼓励小笙好好读书,王文章甚至还给他买了一大堆玩具。

当然了,这个鼓励是他自说自话,实际上就是讨好。

不过有一点不可否认,王文章是打从心底里喜欢小笙这个孩子。

他原本就不是小人心性。

相反为人特别简单大方,尤其是善良。

就是最后一点是张诗云最看好的地方,她不相信别的,但是他相信一个,真正善良的人永远也不会做出来太过分的事情。

再者,王文章这个人做事情很有底线。

轻易的不会做什么破格的事情。

最起码从他出生起到现在,不论遇到多么不公平的事情,他也从来没愤世嫉俗过。

不仅是张诗云,喜欢她这一点,就连李爱国也是冲着这一点,才和他有的那么近,关系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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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4个年轻人,在这一点上基本上都差不多,没有一个是不善良的。

只不过金宝比他们更懂得,越是善良,越是要懂得保护自己,越是不能让坏人得寸进尺的欺负自己。

有些事情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可是有些事情还真就不能惯了别人的臭毛病。

就比如说眼前这个来找事儿的。

一个长相尖嘴猴腮,小个不高,黑瘦黑瘦的男人正举着一件上午刚刚在金宝这里买的夹克衫冲着过往的人群大声嚷嚷着:“大家都过来看一看啊,黑心店家呀,看到没有?为了赚钱真是无所不用极其呀,大家伙看一看,我这是上午刚刚来买的新夹克。

在这试的时候还好好的,一转眼回到家打开一看,您瞧瞧,您瞧瞧这是什么?”

见着合适的男人把夹克衫打开,给过往的人,一一看过之后,对金毛吼道:“我说你们要脸不要脸呢,卖的死贵死贵的,结果还来这么一说,看看,这衣服你就说能穿吗?你穿一个给我看看?我告诉你啊,废话别多说,赶紧给我退钱,听着没?双倍!”

说完将夹克衫往金宝跟前一摔,手心向上,看在金宝面前。

金宝将皮夹克拿起来仔细瞧了瞧,袖口一大一小。

不过啊,那缝合的线,却是两个颜色和夹克衫本身的线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她抬眼不屑的对那尖嘴猴腮的男人道:“衣服在这儿的时候你检查过,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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