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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第2页)

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

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

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

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

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

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看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

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

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

“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

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

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

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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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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