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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彭畅来说,好不容易吃一趟火锅,大家都说要安慰自己。
如今却要和仇家一起吃,心里便十分别扭起来。
卫昭但附在他耳边悄声道“颜大哥说了,韩信能忍跨下辱,勾践能卧薪尝胆。”
彭畅心想,我又不是韩信又不是勾践。
但是,我也只能听你的了。
但终究还是没有那么高兴了。
好在周婶也明白他的心思,又多支了一口锅,加了一张桌子。
还贴心地拉了张帘子,把李家兄弟那桌遮起来,让彭畅眼不见为净。
林启便只好自觉过去,和李家兄弟俩坐在一桌。
李蕴儿则是到偏厅里和女眷们一桌。
肉是徐峰亲自切的,不得不说徐峰的刀功好。
正常来说,吃火锅的肉片,要先冻住然后才好切成薄片,徐峰却不用冻肉,拿着并不锋利的菜刀,轻轻松松便切出薄如蚕翼的肉片来。
下午备菜时,那菜刀在案板上飞快的上下舞动,可称得上是“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林启拿公筷夹了一片,那肉竟如丝绸一般,又薄又光滑。
他心中不由暗道,高手不愧是高手,朔风刀法,名不虚传。
锅是铜锅,内有圆环,外环四格隔开,算是五宫格火锅,大骨熬汤,汁醇味美,香气翻涌,热气腾腾。
虽然没有辣椒,好在有胡椒和芥菜根腌成的辣脚子,加上周婶调的用酒与浸好的肉酱,味道还不错。
林启与李慕之各自涮了些吃了,李慕之正要称赞两句,周围便有惊赞声响起。
李慕之只好微微一笑,伸了个大姆指赞了一句“好。”
李茂之李大公子却是极有品位的一个人。
美人,他喜欢有媚骨风情的;食物,他喜欢精羮细调的;环境,他喜欢清幽雅贵的。
此时,李大公子再次置身这个破破糟糟的小店,吃着这粗鄙的东西,在这微热的天气里烤着炭火,周围都是些破破烂烂的臭脚大汉,与自己同桌的,还是两个他平生最讨厌的人。
怎么就这么巧?
这两个正好就是我最讨厌的!
李大公子只觉的,每一秒都是折磨。
庶子就是庶子,这等粗鄙肮脏的东西,也吃得津津有味。
骗子就是骗子,骗了我家那么多钱和那么大一块地,就请我在这吃这些。
两个王八蛋。
李茂之恨不得马上拔腿离去,偏偏现在他被勒令必须听李慕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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