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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彻自告奋勇去园中劳动,摘了两根辣椒、一个熟透的西红柿和一把生菜。
他举着鲜嫩的生菜开心的道,“这个菜味道很好,再做一次吧。
还有这个西红柿,挂在枝上像小灯笼似的呢。
你闻闻杮蒂这边,好香好香的。”
菜有点多,两只手拿不过来,他便卷起贵得吓人的衣摆兜住菜,开心的像个傻小子。
“秦家二少从小锦衣玉食,我以为肯定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没想到还认得西红柿,真是可喜可贺。”
我坏心眼儿的调侃他。
毕竟,这种活计,连土生土长的秦玉都不做的。
现在想想,那些年我和奶奶真是想不开,硬是让外在的可怜二字给洗脑八年,用一片真心养了条没良心的狼。
我更是病入膏肓,为保护一匹白眼儿狼,打了多少架,挨了多少揍才练就铁骨钢筋啊。
真特么要把肠子悔青了。
如果重来一次,哪怕秦玉被狗吃了、每天蹲在粪坑里吃饭,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那东西,他是真不配把他当成人看。
“说谁呢,你二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男性,上知天文地理,下晓鸡毛蒜皮。”
秦彻故作不悦的板起脸唬我。
可那双光点盈盈的眸子,早已泄露了他的情绪。
“对,二二最聪明,连跳格都不会。
为了回去跟小朋友显摆,用三块巧克力来交换。
好在我从小家风严谨,不然小小年纪就腐败了。”
和秦彻说话,我总是无比的自在。
不像和秦玉说话,每个字都要经过细细琢磨,生怕哪句没说对,再伤了他那幼小又脆弱的心灵,然后爬到房顶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哭得死去活来。
“怎么记忆力这么好啊,什么事情都记得,那你记不记得那年我脖子上的领结什么颜色啊。”
“记得,灰不溜丢,那是老头儿才会用的颜色,难看死了。
要是我,都不好意思提,眼光实在太超前。”
“找打啊,竟敢说我老。”
寂静许久的小院子里,欢声笑语满得仿佛会溢出去。
用新采下来的尖椒和仅剩的一颗大土豆炒了盘金黄晶亮的土豆丝,西红柿炒鸡蛋,生菜洗净切丝洒上蒜末凉拌,三个菜不太好,又弄了个西红柿拌白糖。
就地取材嘛,难免会有菜色重复,但重菜不重味儿,严格来讲算不得重复。
一顿简单的饭菜,虽说有凉有热,有甜有咸,却素得很。
我们家的生活很节俭,肉这种食物很少吃,久而久之,我对于肉便没有了想要吃的欲望,家里也不会准备肉类食材。
本以为大少爷会食不下咽,不想他居然很给面子。
秦彻捧着饭碗大快朵颐,很快干掉一碗又添一碗,吃得香甜而满足。
对于一个做饭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饭菜受欢迎更具有成就感。
同一张桌子,差不多的饭菜,秦彻的风卷残云,每个动作都彰显着他的欢喜。
秦玉吃饭从来是安静无声的,眼睛盯着碗盘里的食物,多好吃的东西也从不见喜悦和惊讶,也说不清楚他是司空见惯,还是觉得理所应当。
“连蹭你两顿饭,还吃了那么多,下次不敢让我再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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